宜賓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動第一黨支部
黨組織關系掛靠須知
一、黨員的黨組織關系原則上應轉入戶口所在地(居住地街道或社區)或本人工作單位的基層黨組織。
二、其人事檔案存放在宜賓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并具備以下條件,經本人自愿申請,其黨組織關系可以掛靠在宜賓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動第一黨支部,期限為兩年。兩年后需轉到戶口所在地(居住地街道或社區)或本人工作單位的基層黨組織。
1、人事檔案已在宜賓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辦理了存檔手續,且人事檔案中關鍵黨員材料完整;
2、戶籍為宜賓市外的,現工作單位地址在宜賓市原八個街道,且工作單位未建立黨組織;
3、遵守宜賓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動第一黨支部的有關規定。
三、掛靠期間,黨員應履行以下義務:
1、黨員應按照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;
2、按時主動繳納黨費;
3、按規定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會,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;
4、每個月按時通過網絡進行學習且反饋學習情況(簽到),每年6月30日前向黨支部提交《黨員考核表》;
5、流動黨員的通訊方式如發生變動應該及時通知黨支部。因聯系不上造成黨員不按時交納黨費,或不參加組織生活,或不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(“三不”黨員),時間較長的將按《黨章》等規定予以處理,造成的后果由流動黨員自負。
四、掛靠流程:
1、原黨組織關系在四川省外的:提供開至“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”到“宜賓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動第一黨支部”的《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》。
2、原黨組織關系在四川省內的:由原支部通過“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”轉至“中共宜賓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動第一支部委員會”。
3、由黨員本人如實填寫《四川省黨員基本信息登記卡》(可在網上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koloriage.com/dadl/20704/677_1.html)
五、組織關系轉出:
1、掛靠期限滿兩年者。
2、人事檔案調出宜賓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。
3、所在工作單位或單位所在地有黨組織,或新入職單位有黨組織的,應予轉出。
附件: